
各位同学、老师:
现将东莞市教育局东教【2006】10号《关于印发东莞市免费义务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》、东莞市教育局、东莞市财政局东教计【2007】10号《关于免收我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资料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、东教计【2008】11号《关于免收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借读生杂费差额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我校将遵守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并严格执行。
大岭山镇第二小学
2018年9月1日
附件:
东教计【2008】11号《关于免收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借读生杂费差额的通知》.doc
.东教【2006】10号《关于印发东莞市免费义务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》.doc
东教计【2007】10号《关于免收我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资料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.doc